懲罰「無子女」?不願遺產分手足 遺囑協會9/1再提連署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民法中保障兄弟姊妹特留分的規定,引發了強烈反彈,許多無子女者感到相當憤慨,質疑此法條的公平性,認為根本是一種懲罰。台灣遺囑協會計畫發起連署,希望讓社會關注此議題,期盼透過修法,讓遺產自主權能獲得應有的尊重。
此一爭議的焦點在於民法第1223條的規範。根據該條文,若一個人過世時沒有子女,且父母也已不在,就算他生前白紙黑字寫下遺囑,說不願把錢留給兄弟姊妹,他們竟然還是可以「強制」分走一部分財產。這與有子女的兄弟姊妹過世後,無子女的手足卻沒有任何繼承權利的單向關係,形成強烈反差,在許多人看來極不公平,認為法律並未尊重他們獨立處分財產的意願。
以「人妻「沒生小孩老公病逝」房子竟要和小叔分? 律師證實:法律確實如此」舉實例,如果沒生小孩、公婆也不在了,那麼丈夫病逝後,按照規定,人妻必須把丈夫的遺產分給小叔一半。
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律師指出,全球繼承法制已逐漸朝向強化個人遺產處分權的方向發展。許多國家的特留分制度僅保障直系血親與配偶,鮮少將旁系血親納入,如德國、日本等。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韓國憲法法院已於去年宣告保障兄弟姊妹特留分的法條違憲。劉律師認為,台灣仍保留這項規定,顯然與國際趨勢和社會現況脫節。
劉韋德分析,過往農業社會,手足關係緊密。隨著社會轉型,核心家庭已成主流,兄弟姊妹間的關係日趨淡漠,甚至會因為長輩照顧或分家產的問題鬧得不愉快,這在現實生活中已經見怪不怪。然而,現行法律卻強制將財產分配給可能關係疏遠,甚至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這種只有一半血緣關係的兄弟姊妹,這完全不是逝者當事人所願,而且往往會因此引爆家庭大戰,最後鬧上法院。結果,法律沒有幫忙解決問題,反而成了製造家庭紛爭的禍首。
有鑑於此,台灣遺囑協會於9月1日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再次提案,主張將兄弟姊妹從特留分權利人中移除。遺囑協會強調社會不能再忽視這條落伍的規定,它長期加深對不婚族與頂客族的不平等,並期待透過公民連署的力量,將修法訴求傳達給立法機關,讓民眾能真正掌握「自己的遺產,自己作主」的權利。此番連署能否順利達成修法門檻,備受各界矚目。
文章來源:雅虎新聞網
【夢雪兒】不可思議的法律規定,真的很落後
現代社會越來越多單身貴族,或者是結婚後不生小孩的夫妻,甚至是高物價高通膨等很多時空背景都跟"古早",那種一生就是一打起跳的時代,早已物換星移。
古早時代的牛車代步,到現在的高鐵和捷運,跑車汽車代步,速度就差很多,搭個飛機就到其他國家做生意或者旅行或者工作,科技早已日新月異,整體社會和國家都和世界都有著巨大的變化,許多政策和法律都瞬息萬變的國內外環境,隨時跟上腳步更新才能符合現代生活。
否則就像拿著手機開著汽車,結果法律卻還是跟古早時期一樣,用管理牛車和傳統電話的方式在規範人民嗎?根本不合時宜,個資就是這樣不嚴謹,導致詐騙日益盛行,法律根本無法保護應該保護的人民權益,這樣的法律形同虛設。
這個兄弟姊妹可以跟自己的老婆或老公分一半的財產,也是很離譜的落後法律。
真的就像新聞標題說的真的是懲罰沒有生小孩,不想生小孩,或者是老天沒有賜給孩子緣的夫妻,因為沒有小孩的原因很多種,不想生或者養不起或者想生卻始終沒有緣分,或者生了孩子卻意外離開等。
更重要的是,很多相愛相守到老的夫妻,另外一半不管是老年或任何年紀,生了病大都是配偶在照顧,有的中風或長照其他疾病,照護更是漫漫長路,照護的背後多少辛酸淚,燒了多少錢都不為人知。結果照顧生病的另一半已經很辛苦,常常自己的健康都賠上了或衰退很快了,生病的人離開了,照顧完錢燒的燒不多了,結果另一半留下的遺產,無法完全拿到好好照顧辛苦得自己來過日子,竟然還要給生活上沒有盡任何照護責任的手足一半的遺產,這像話嗎?
即使夫妻兩人沒有太多病痛,正常老化,另一半先走,兩人一輩子攜手辛苦努力打拼要過退休生活,結果因為另一半不管是猝逝或意外,把想要給平常夫妻相依為命共同度過很多難關的另一半好好過剩下的日子的遺產,竟然要分給都平日沒有往來或者只是偶爾見見面吃吃飯,什麼事都不必做的兄弟姊妹。
很多兄弟姊妹還比自己有錢,或者根本不相往來,甚至來討錢不工作或家暴的頭痛人物,這樣也能跟自己離開後,還能跟心愛的另一 半分一半的遺產,實在荒謬!!!一般家庭可能留下的遺產也不是很多,可能就只是給活著的配偶過退休生活或者過著一般的日子,現在物價這麼高,各國政府官員們也只在圖利自己,多半不會幫民眾著想,政策只是替官員自己謀福利兼具選票利益考量。
人民在自求多福的年代,因為沒有生小孩,或者是單身,光是顧好自己就很辛苦了,好不容易買房,最後竟然先生或太太走了,已經變獨居老人或要自食其力,自立自強,健康也已衰退,正需要金錢維持生活和基本健康的階段,沒想到~因另一半離世,竟然原本還勉強生活的遺產,政府法律規定強制要分給其他兄弟姊妹,令人無法接受。
可惜看到這則新聞時,遺屬協會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再次提案連署廢除這個不合時宜的驚世法律,已經過期了,何況是六月第一次提,根本連任何新聞都沒有看到。
難怪連署根本沒過5000門檻,知道的人太少了。建議遺屬協會或者是新聞媒體應該要強力宣傳,讓更多人知道這樣落後且可怕的法律,如果大家都知道應該會朝有素質的國家方向前進,連署才能輕易過門檻,也才能有後續修法廢除的機會。
夢雪兒期待生前能等到這個法律通過,不然對單身的人或結婚卻沒有小孩的人,是嚴重的懲罰。
這輩子沒有錢活的已經很辛苦了,在這個貧富差距這麼嚴重的時代,努力存錢賺錢因為沒有子女,要靠自己過老年生活的人,或者是夫妻恩愛自己離開時,只想留下全部的錢照顧另一半,這個跟手足對分遺產的法律,實在是很諷刺,還說自己是個民主國家。
華人會寫預先寫遺囑的風氣很少,雖然大家對寫遺囑的觀念有比較知道,但很了解的應該不多,國民知識和觀念提升,都要靠政府的教育政策,才能達到全體國民知識水準往上提升,跟國外很多國家比,真的要努力加油了
希望路過、走過、滾過、飄過、滑過的各位,努力把這個文章分享出去吧~希望這個小島能越來越進步,法律的嚴格和法條內容能跟得上現代和先進國家的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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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進度:第二次連署已經通過附議門檻了,等待法務部回應中,更多進度可以自行到台灣遺囑協會臉書查詢,夢雪兒只是單純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