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雪兒看到這個新聞真的很驚嚇,會注意到這個新聞是因為也是花旗卡友,當初因為花旗有現金回饋而辦,但花旗一直改現金紅利折抵帳單方式,且越來越不利花旗卡友,真的萌生剪卡念頭,目前還在研究有哪些適合的現金回饋信用卡中,有關花旗現金紅利帳單折抵可以參考下面這個文章
【信用卡經驗分享】最新花旗現金紅利帳單折抵方式"又"改了~紅利兌換折抵帳單經驗分享與實際操作(2020年持續更新)~
〈花旗信用卡出包〉四年出包三次 共18萬卡友受影響 金管會重罰600萬元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
金管會表示,此案是有客戶去聯徵中心查詢時,發現本來是屬於消費分期卻變成帳單分期
(夢雪兒默默感謝這樣聰明的消費者,社會如果是由大部分聰明有判斷力的人組成,黑心業者根本很難生存,可惜民族性愛搭便車的人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算了心態的人占大多數。再次驗證知識就是力量,知識就是金錢,知識能保護自己,這就是夢雪兒生活的信念)
所謂「消費分期」是持卡人消費後,採特約商店提供的優惠分期利率,或是帳單出帳前要求銀行分期,部分特約商店的優惠分期可能是零利率;但是「帳單分期」是持卡人收到信用卡帳單後,扣除最低應繳帳款後,其餘的帳款採分期繳納,這是由發卡銀行提供的利率。
金管會進一步指出,花旗銀行自 2010 年 12 月起向金管會及聯徵中心報送的相關信用卡資料就已經開始錯誤,十年下來,可能受影響客戶數達 180,281 人,雖然花旗銀提供的消費分期與帳單分期利率相同,且也不影響客戶綜合信用報告的個人信用評分,也不影響客戶的無擔保帳務總餘額,但可能受到影響的是,其他的銀行在受理信用卡分期的相關申請時,看到此情形可能會用較高的利率
金管會表示,由於花旗銀行對於資料報送作業有未妥適建立相關內部控管機制,且相關查核作業有未落實執行情形,核有違反銀行法第 45 條之 1 第 1 項規定,因此依法核處新臺幣 600 萬元罰鍰。
這已是花旗銀行近 4 年來第三度信用卡出包遭罰案件,2018 年 2 月花旗銀因信用卡計息邏輯帳務系統出包,導致超收客戶卡費,挨罰 250 萬元;當年 11 月又有客戶利用花旗銀系統漏洞,故意用預繳卡費提高信用卡額度,1 個月狂刷 600 筆、累計高達 6300 萬元且未還款,也遭罰 250 萬元罰鍰。若不只信用卡系統,2019 年,花旗也曾因主機系統問題,導致客戶新臺幣帳戶餘額歸零的大烏龍,當時遭罰 500 萬元
金管會強調,花旗應檢討內部控制三道防線相關主管人員責任,並強化法令遵循單位的職責與功能;且就本案,應妥適保障客戶權益,並加強控管相關作業流程並列入內部稽核及自行查核的重點項目。
◤夢雪兒◢覺得這新聞好重要,也學到好多信用卡刷卡的知識,生存這個知識爆炸的時代,要知道用知識保護自己的權益,實踐知識就是力量,知識就是金錢的智慧,又是一個聰明有知識消費者,保護自己又幫助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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