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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1租屋新制契約上路,很重要,很喜歡這次的修法很實用(文章有提供下載契約書連結),請看內文解說與定型化契約書和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說明,很簡單白話,小學生都看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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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地政司https://www.land.moi.gov.tw

 

不正經女王年輕打拼時也租房子好久,什麼房東沒見過,什麼鳥事沒遇過,像房東都認為年輕人或一般人不清楚電話計算,租屋電費計算都寫有利於房東的、還有房屋修繕還自己先寫在契約中排除、租屋押金還收3個月的、夢雪兒要退租時房東還假藉油漆脫落獅子大開口要收幾千塊的修繕費...太多無良和欺負不懂法律的房客的惡房東啦~想到這裡突然冒火~


但現在的租屋族幸福多了,現在有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和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給租屋族當靠山,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保護租屋族的租屋消費權益,但是依據夢雪兒的經驗,法律規定是一件事,發生事情要調解或提告又是一件事,因法院有最終審查權,往往法院法官心證跟一般生活經驗有落差,解釋和適用法律都是法官說了算,夢雪兒吃過恐龍法官、奶瓶法官的虧,心有餘悸的跟你們說,預防勝於治療,簽契約前不懂法律規定,吃虧的是自己,也不用想法官會了解你的委屈,會站在你這一邊,下面就來一起來看看租屋相關的法律,好處多多喔~

2020年9月1日上路的租屋新契約書範本共23條,很白話,大家可以到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下載或者直接點夢雪兒表格內連結下載
以下表格:夢雪兒整理,資料內容: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
https://pip.moi.gov.tw/V3/Default.aspx

 

內政部109年8月26日修正「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企業或個人出租通用)
檔案名稱 發布日期 內容

內政部109826日修正「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企業或個人出租通用)下載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連結https://pip.moi.gov.tw/Upload/ehouse/contract/I120200827--637341368756328507.pdf

2020/08/27

內政部109826日修正「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企業或個人出租通用)

                         

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109.8.14令修,109.9.1生效)https://pip.moi.gov.tw/Upload/ehouse/contract/I120200814--637330184120018008.pdf

 

2020/08/14

修正「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名稱並修正為「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自中華民國10991日生效

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09.8.14.公告,109.9.1生效)https://pip.moi.gov.tw/Upload/ehouse/contract/I120200814--637330184120018008.pdf

2020/08/14

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1項規定及行政院109526日院臺消保字第1090175041號函核定
修正「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修正名稱為「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自10991日生效

 

 

 

 

 

 

 

 

 

 

 

 

 

 

 

 

 

 

 

 

 

 

 

 

 

 

 

規範房東合理收取電費 新版租約應載明夏月及非夏月電費資訊

發佈單位:內政部 地政司發佈日期:2020/08/19
內政部表示,最新公告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規定,房東計收電費的額度,不得超過台電公司所定夏月及非夏月之用電量最高級距之每度金額,主要是為規範房東不得向房客收取不合理的電費。新版住宅租賃契約將自本(109)年9月1日開始實施,自該日起新簽訂的住宅租賃契約即應適用新制規定,新版契約實施前已簽訂之租約,基於契約不溯及既往及安定性之考量,不適用新制租約規定,仍應按原規定履約。

內政部指出,房客向房東分租套房或雅房時,宜先了解租屋整體用電情形,於簽約前應與房東妥善溝通支付範圍,除負擔自身使用的用電度數外,有無包括公共區域用電量,並斟酌其收取之電費是否合理,並於雙方租賃契約中約明,以保障自身權益。

內政部表示,租賃雙方對於電費之計收方式應於契約中約明,如有因電費收取而生糾紛,可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消保官申請協處。若房東於9月1日後所使用的住宅租賃契約條款,有違反新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者,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規定,房客可主張其契約條款無效,內政部公告的應記載事項如未經載明於租約中,仍構成契約的內容。且該不符規定之條款如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要求房東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可依保護法第56條之1規定,處3萬至30萬元罰鍰。

內政部特別提醒,民眾於簽訂租賃契約時不宜輕率,切記要詳閱契約書內容,並善用內政部版的租賃契約,以確保租賃雙方權益。民眾如有需要內政部版租約可至內政部地政司網站「租賃條例專區」查詢下載使用。資料來源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https://pip.moi.gov.tw/V3/Z/SCRZ0003.aspx?Func=F1&Key=1282

夢雪兒喜歡內政部地政司網頁上的宣導廣告轉貼當分享,不懂的朋友可以先看看下面幾張投影片,再去下載看租屋契約書也會比較有概念喔~可點圖放大
出處https://www.land.moi.gov.tw/upload/w-202008251417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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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雪兒】建議看完文章,然後下載租屋新契約範本,就能一下子就看懂契約條文,已經簽舊約的朋友,記得跟房東換簽新版租賃契約,才能保證自己的租屋權益,祝福租到喜歡的房子
下面文章也有提到如果發生租屋糾紛可以經由什麼管道諮詢或處理,若還是不懂的朋友,建議到各地法院都有法律輔導科,有提供民眾免費法律諮詢,若有變更,資料以政府主管機關為主

另外提供內政部地政司提供的youtube影片,教大家如何簽一份好租約完整版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ovpSdZj9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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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地政司 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content/10?mcid=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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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語      https://www.land.moi.gov.tw/upload/d1-202008311139101.mp4

     客語     https://www.land.moi.gov.tw/upload/d3-202008311141573.mp4 

     台語   https://www.land.moi.gov.tw/upload/d2-202008311141572.m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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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雪兒先看最新新聞了解一下,然後繼續看下去夢雪兒整理租屋定型化契約條款,不懂什麼是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朋友,可以先看最下面說明,因為新的住宅定型化契約條款除了從「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改為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契約書內容上跟下面的大同小異,只差在修正部分條款,把很多長期爭議像電費亂收、契約期間房東任意調漲租金等作修正,還有老人化時代有關因有長照需求要退租也納入租屋新制條款規範中,夢雪兒很高興能看到有一些長期租屋亂象,早期真的亂成一團

夢雪兒覺得時代在進步,很多事情終於歷經20多年有一點微小的改變,但立法諸公們,真的不要口水戰也不要意識形態鬥爭了,人民真的很水深火熱,需要淘汰很多舊時代的法律條文,時代的巨輪不斷前進,
科技不斷進步,很多觀念早已不合時宜,很多新時代產生的問題,舊有法律根本無法解決,不僅租屋,還有跟團旅遊糾紛一堆、興起的郵輪旅遊型態也是問題一堆,旅行社花招百出,光是同等級旅館飯店常遭擅改,旅行社廣告不實等,很多銀髮族跟團或者很多律師跟團也沒有觀察或注意無良領隊旅行社都以瞞天過海偷換房間、餐食和旅館,還有用任何你很難查證理由不去某些地方,或因你沒有去過那些地方,用貍貓換太子的方式說A景點就是B景點,旅客團員傻傻分不清楚,很多旅遊糾紛和租屋糾紛,如果法院法官或律師,沒有很多跟團經驗或租屋經驗,沒有特別去研究旅行社手法和領隊行為手法或惡房東惡房客行為,也不是專門研究消保法和民法旅遊專章的法官律師,上法院其實很容易被旅行社和領隊說謊給騙了,這些都是實務上發生過的事情,希望未來各大專院校能更重視消保法,而不是略過自己看,消費者保護法真的很重要,各行各業的定型化契約規範很重要,所以只要身為消費者就一定要了解對自身權益非常重要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每一種定型化契約都有對應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和不得記載事項,例如寫已保留契約內容修改權,這已經違反法律規定了,每天讀一點就好,其他時間拿去吃喝玩樂

 

看看下面幾則新聞報導,每看一次就懂一點

新版租賃契約9/1上路 房東不得超收電費、出租後漲租金

(中央社記者余祥台北29日電)內政部今天提醒,新版租賃契約將在9月1日上路,房東在租賃期間不得調漲租金;房東收取電費要約明夏月及非夏月,且不能超過台電所定用電最高級距的每度金額。
內政部日前新修正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將在9月1日生效。
內政部地政司在臉書透過影片提醒新制重點,包括房東在租賃期間不得調漲租金;房東收取電費要約明夏月(6月1日至9月30日)及非夏月,且不能超過台電所定用電量最高級距的每度金額。
台電每月用電度數費用分為,夏月(6月1日至9月30日)及非夏月(10月1日至隔年5月31日),以每月用電121度至330度以下為例,夏月每度新台幣2.38元,非夏月每度2.1元。
另外,房客因疾病要長期療養,可提前終止租約;在房東修繕住宅期間致不能居住,房客可主張扣除租金;租賃關係消滅後,房客遺留物催告不取回視為拋棄所有權。
內政部日前提醒,新版租約上路後,若遇有新簽訂契約內容與規定不符部分,可要求房東修改或拒絕簽約,以保障自身權益;另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租約內容與規定不符部分,經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可處新台幣3萬元至30萬元罰鍰。(編輯:張均懋)1090829新版住宅租賃契約可至內政部地政司網站「租賃條例專區」查詢下載使用。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08290196.aspx


房屋租賃新制7/15上路 禁加收電費且可有條件停租(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7日電)

行政院消保處今天公布升級後的住宅定型化契約規範電費不能高於台電的收費;房客若有長期醫療需求,可提前停租,反之若亂放爆裂物,房東可立即停租;新制最快7月15日上路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天召開「房屋租賃2.0,權益保障再升級」記者會。

會中宣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已審議通過內政部研擬的「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內政部預計最快7月15日上路屆時修正為「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至少租30天,避免日租型衍生管理弊端。

行政院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說,由於原規範與民國107年公布施行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有出入,以及從106年迄今租屋爭議仍多,因此予以修正、升級,違反規定,可依據消保法規定限期改正,否則可罰新台幣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連續罰。

他說,電費收取常發生爭議,例如台電夏月用電量最高級距每度6.41元,卻有房東每度收10元,新制規定不論夏月、非夏月,電費收取都不能超過台電所定當月用電量最高級距的每度金額,禁止從中賺取不當價差

他更指出,終止契約方面也常有爭議,新制明訂出租人、承租人得提前終止租約的法定事由,並規定應於一定期限前,用書面通知對方,而一定期限前有3個月、30天這2種期限;但若有危害公共安全、損害建築結構安全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情形,得不先期通知。

前述要提前3個月或30天,以書面通知對方終止租約的法定事由,也區分為出租人、承租人2種。例如出租人要重新建築而必要收回房子時,應在3個月前通知對方。又例如出租人不在期限內修繕租賃住宅,承租人可在30天前通知終止租約。

得不先期通知部分,陳星宏舉例說明,若房客在住處放爆裂物,房東得不先期通知,就停租;又例如房客進行室內裝潢,損害建築結構安全,則房東可立即停租
他也說,如果房客發生意外,有長期需要住院治療,則不需要賠償房東,但是要在一個月前通知房東終止租約。還有,房客屆期不點交住宅、不清點遺留物,視同已經處理。(編輯:張芷瑄)1090617此外,他表示,如果沒有法定終止租約的事由,雙方可在權利衡平的前提下,約定是否提前終止租約,但至少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若沒先期通知,應賠償對方最高一個月租金金額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06170174.aspx


以下是舊租屋制度法律規定,新舊制度差異,新增對更多有利雙方的規定,看以下文章更能了解租屋契約條款

http://home.appledaily.com.tw/article/realtimenews/20190530/1575817/rtn/%E6%88%BF%E6%9D%B1%E5%8F%A6%E8%A8%82AB%E7%B4%84%E7%84%A1%E6%95%88%E3%80%80%E5%B4%94%E5%AA%BD%E5%AA%BD%EF%BC%9A%E6%88%BF%E5%AE%A2%E6%AA%A2%E8%88%89%E5%B0%B1%E5%BE%97%E7%BD%B0

首先,懂法律對自己很有幫助,還沒租屋簽約前可以幫你讓惡房東現形,因為一看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內容條款就知道是不是惡房東了,不守法亂加免責條款,要趕緊逃,人家是夾著尾巴逃走,租屋族記得是夾著錢包逃走,辛苦錢要看好呀~

夢雪兒 基於曾經被惡房東欺負的很慘的同理心幫大家整理了一些相關租屋族常遇到的問題,還有遇到租屋糾紛怎麼處理,給租屋族參考
租屋族一定要認識以下幾個重要的法律知識和規定

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05623內政部內授中辦地字第1051305384號公告(中華民國10611日生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請上網搜尋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然後點選行政院或內政部網站都可以看到完整條款,文字淺顯易懂,不怕看不懂。

.什麼是「應記載事項」與「不得記載事項」?

Q1.什麼是「應記載事項」與「不得記載事項」?
答:「應記載事項」是指契約裡一定要記載規定的事項,例如契約審閱期、房屋修繕的責任、提前終止租約的罰則等。如果契約沒有規定上述該事項,則視為已經規定。 「不得記載事項」是指不可在契約裡記載規定的事項。例如不得拋棄契約審閱期、不得約定禁止入戶籍、不得約定稅賦轉嫁、不得排除民法瑕疵擔保責任等。 如果契約裡還是規定了上述該事項,也會變成無效;如有被投訴,消保單位或主管機關就可能前來關注勸導,或對屢勸不聽者依法開罰。

Q2.原租約尚未到期可繼續沿用嗎?若需重新簽立新版的租約,租期如何計算?
答:原則上原租約尚未到期可以繼續沿用,不須重簽契約,而且不溯及既往(以 前簽了就算)。若租屋雙方協議要改成新版本契約,新契約的到期日比照原 契約

Q3.可以不使用內政部公布新版的「契約範本」嗎?有罰則嗎?
答:「契約範本」是內政部供民眾參考的,並不強制大家使用,當然也可以自己 擬契約,只要不違反「應記載/不得記載」內容就好。

Q4.新版的房屋租賃契約書有載明押金最高不得超過二個月房屋租金,若現收 的押金為二個半月是否需退回超過的半個月押金?
答:之前簽約雙方同意收(付)二個半月的押金是可以先不用退回,但土地法 99條有規定,押金金額不可以超過2個月房租,多收的部分可抵付租金, 所以記得租約期滿,要把多收押金轉成租金。

Q5.房屋租賃契約一定要公證嗎?若不公證會有罰則嗎?
答:不一定要公證,「契約範本」內也有「辦理公證」與「不辦理公證」讓簽約 雙方選擇;不公證自然也沒有罰則。

Q6.房東可以要求房客不得申報戶籍嗎?
答:依戶籍法第17條,由他鄉(鎮、市、區)遷入三個月以上,應為遷入登記。 房客將戶籍遷入租屋處,原就應辦理登記,只需租賃契約書及最近一期房屋稅單即可申請辦理。 房東常為憂慮會增加稅金負擔或房客個人因素所帶來的風險,通常都會拒絕房客的要求。但自10611日起,內政部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公告的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房東已不可以限制房客遷入戶籍。

Q7.10611日簽的租約,房東還可以要求房客自行吸收房屋稅金嗎?
答:依據民法第427條規定,租賃物應納之一切稅捐由房東負擔;故房東為避免增加稅 金的負擔,通常都會以租賃契約書約定增列轉嫁房客的條款。 10611日內政部及消保處公告的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已有規定不得在契約中約定,原應由房東負擔的稅賦轉嫁由房客負擔。

上面的問題解釋夢雪兒覺得很棒,曾經遇到消費糾紛到處問免費義務律師或者花錢諮詢,到地方法院問也不一定這麼清楚,有的律師連消保法都修法也不清楚,畢竟律師有專攻的領域,有問題勤勞上網查資料對自己很有幫助,租屋糾紛很多,7-8成很多人都遇過,網路討論的資料很多。
此部分Q&A https://www.planning.ntpc.gov.tw/home.jsp?id=112&parentpath=0,3,105

 


以下是107年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跟109年新制大同小異,差在新增了幾條有利於雙方的規定,會抽空將以下舊的換上新制租屋契約書範本,急需新制租賃契約書範本的朋友,
上面夢雪兒自製表格有提供新制租屋契約書連結

 

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

中華民國107627日內政部內授中辦地字第1071304160號函
立契約書人出租人      ,承租人      ,茲為住宅租賃事宜,雙方同意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 租賃標的

 (一)租賃住宅標示:

  1、門牌__縣(市)__鄉(鎮、市、 區)__街(路)__段__巷__弄__號__樓之 (基地坐落__段__小段__地號)。無門牌者,其房屋稅籍編號:      或其位置略圖。

2、專有部分建號   ,權利範圍   ,面積共計   平方公尺。

  (1)主建物面積:

__層__平方公尺,__層__平方公尺,__層__平方公尺共計__平方公尺,用途__。

(2)附屬建物用途__,面積__平方公尺。

 3、共有部分建號__,權利範圍__,持分面積__平方公尺。

4、車位:□有(汽車停車位  個、機車停車位  個)□無。

5、□有□無設定他項權利,若有,權利種類:    。

6、□有□無查封登記。

(二)租賃範圍:

1、租賃住宅□全部□部分:第___層□房間  間□第   室,面積   平方公尺(如「租賃住宅位置格局示意圖」標註之租賃範圍)。

2、車位(如無則免填):

    (1)汽車停車位種類及編號:

      地上(下)第__層□平面式停車位□機械式停車位,編號第__號。

(2)機車停車位:地上(下)第__層編號第__號或其位置示意圖。

 (3)使用時間:

  □全日□日間□夜間□其他___。

3、租賃附屬設備:

    □有□無附屬設備,若有,除另有附屬設備清單外,詳如後附租賃標的現況確認書(如附件一)。

4、其他:   。

第二條 租賃期間

租賃期間自民國  年  月  日起至民國  年  月  日止。(租賃期間至少三十日以上)

第三條 租金約定及支付

承租人每月租金為新臺幣(下同)   元整,每期應繳納   個月租金,並於每□月□期  日前支付,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絕,出租人於租賃期間亦不得任意要求調整租金

租金支付方式:□現金繳付□轉帳繳付:金融機構:    ,戶名:    ,帳號:    。□其他:    。

第四條 押金約定及返還

押金由租賃雙方約定為___個月租金,金額為   元整(最高不得超過二個月租金之總額)。承租人應於簽訂住宅租賃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之同時給付出租人。

前項押金,除有第十三條第三項、第十四條第四項及第十八條第二項之情形外,出租人應於租期屆滿或租賃契約終止,承租人返還租賃住宅時,返還押金或抵充本契約所生債務後之賸餘押金。

第五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之支付

租賃期間,使用租賃住宅所生之相關費用如下:

(一)管理費:

  □由出租人負擔。

  □由承租人負擔。

租賃住宅每月     元整。

停車位每月     元整。

□其他:   。

(二)水費:

 □由出租人負擔。

 □由承租人負擔。

 □其他:    。(例如每度  元整)

(三)電費:

  □由出租人負擔。

  □由承租人負擔。

  □其他:    。(例如每度  元整,但不得超過台灣電力公司所定夏季用電量最高級距之每度金額。)
夢雪兒】紅色部分是夢雪兒挑選的重點,常有租屋糾紛,水費沒有規定上限,電費有,租屋的你要看清楚,
簽約前要先去台電網站查
台灣電力公司所定夏季用電量最高級距之每度金額喔

(四)瓦斯費:

  □由出租人負擔。

  □由承租人負擔。

  □其他:    。

(五) 網路費:

  □由出租人負擔。

  □由承租人負擔。

□其他:    。

(六)其他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

第六條 稅費負擔之約定      【夢雪兒】很多房東可能都會轉嫁房租

本契約有關稅費、代辦費,依下列約定辦理:

(一)租賃住宅之房屋稅、地價稅由出租人負擔。

(二)出租人收取現金者,其銀錢收據應貼用之印花稅票由出租人負擔。

(三)簽約代辦費    元整。

     □由出租人負擔。

     □由承租人負擔。

     □由租賃雙方平均負擔。

     □其他:    。

(四)公證費    元整。

□由出租人負擔。

□由承租人負擔。

□由租賃雙方平均負擔。

□其他:    。

(五)公證代辦費    元整。

□由出租人負擔。

□由承租人負擔。

□由租賃雙方平均負擔。

□其他:    。  

(六)其他稅費及其支付方式:    。

第七條 使用租賃住宅之限制

本租賃標的係供居住使用,承租人不得變更用途。

承租人同意遵守公寓大廈規約或其他住戶應遵循事項,不得違法使用、存放有爆炸性或易燃性物品,影響公共安全、公共衛生或居住安寧。

出租人□同意□不同意承租人將本租賃標的之全部或一部分轉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供他人使用,或將租賃權轉讓於他人。

前項出租人同意轉租者,應出具同意書(如附件二)載明同意轉租之範圍、期間及得終止本契約之事由,供承租人轉租時向次承租人提示。

第八條 修繕

租賃住宅或附屬設備損壞時,應由出租人負責修繕。但租賃雙方另有約定、習慣或因可歸責於承租人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前項由出租人負責修繕者,如出租人未於承租人所定相當期限內修繕時,承租人得自行修繕,並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第三條約定之租金中扣除。

出租人為修繕租賃住宅所為之必要行為,承租人不得拒絕。

前項出租人於修繕期間,致租賃標的全部或一部不能居住使用者,承租人得請求出租人扣除該期間全部或一部之租金。

第九條 室內裝修

租賃住宅有室內裝修之必要,承租人應經出租人同意,始得依相關法令自行裝修,且不得損害原有建築之結構安全。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修者,其裝修增設部分若有損壞,由承租人負責修繕。

     第一項情形承租人返還租賃住宅時,□應負責回復原狀□現況返還□其他   。   

第十條 出租人之義務及責任

出租人應出示有權出租本租賃標的之證明文件及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供承租人核對。

出租人應以合於所約定居住使用之租賃住宅,交付承租人,並應於租賃期間保持其合於居住使用之狀態。

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本契約,應先向承租人說明租賃住宅由出租人負責修繕項目及範圍(如附件三),並提供有修繕必要時之聯絡方式。

第十一條 承租人之義務及責任

承租人應於簽訂本契約時,出示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供出租人核對。

 承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保管、使用、收益租賃住宅。

     承租人違反前項義務,致租賃住宅毀損或滅失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依約定之方法或依租賃住宅之性質使用、收益,致有變更或毀損者,不在此限。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轉租者,應於簽訂轉租契約後三十日內,以書面將轉租範圍、期間、次承租人之姓名及通訊住址等相關資料通知出租人。

第十二條 租賃住宅部分滅失

租賃關係存續中,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之事由,致租賃住宅之一部滅失者,承租人得按滅失之部分,請求減少租金。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租約之約定

本契約於期限屆滿前,出租人□得□不得;承租人□得□不得終止租約。

依約定得終止租約者,租賃之一方應於□一個月前□  個月前通知他方。一方未為先期通知而逕行終止租約者,應賠償他方  個月(最高不得超過一個月)租金額之違約金。

前項承租人應賠償之違約金得由第四條之押金中扣抵。

租期屆滿前,依第二項終止租約者,出租人已預收之租金應返還予承租人。

第十四條 租賃住宅之返還

租期屆滿或租賃契約終止時,出租人應結算承租人第五條約定之相關費用,承租人應即將租賃住宅返還出租人並遷出戶籍或其他登記。

前項租賃住宅之返還,應由租賃雙方共同完成屋況及附屬設備之點交手續。租賃之一方未會同點交,經他方定相當期限催告仍不會同者,視為完成點交。

承租人未依第一項規定返還租賃住宅時,出租人除按日向承租人請求未返還租賃住宅期間之相當月租金額外,並得請求相當月租金額計算之違約金(未足一個月者,以日租金折算)至返還為止。

前項金額及承租人未繳清之相關費用,出租人得由第四條之押金中扣抵。

第十五條 租賃住宅所有權之讓與

出租人於租賃住宅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本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

前項情形,出租人應移交押金及已預收之租金與受讓人,並以書面通知承租人。

本契約如未經公證,其期限逾五年者,不適用第一項之規定。

第十六條 出租人提前終止租約

租賃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出租人得提前終止租約,且承租人不得要求任何賠償:

(一)出租人為重新建築而必要收回。

(二)承租人遲付租金之總額達二個月之金額,並經出租人定相當期限催告,仍不為支付。

(三)承租人積欠管理費或其他應負擔之費用達相當二個月之租金額,經出租人定相當期限催告,仍不為支付。

(四)承租人違反第七條第二項規定而違法使用、存放有爆炸性或易燃性物品,經出租人阻止,仍繼續使用。

(五)承租人違反第七條第三項勾選不同意之約定,擅自轉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供他人使用或將租賃權轉讓予他人。

(六)承租人毀損租賃住宅或附屬設備,經出租人限期催告修繕而不為修繕或相當之賠償。

(七)承租人違反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進行室內裝修。

(八)承租人違反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未依相關法令規定進行室內裝修,經出租人阻止仍繼續為之。

(九)承租人違反第九條第一項規定,進行室內裝修,損害原有建築之結構安全。

    出租人依前項規定提前終止租約者,應依下列規定期限,檢附相關事證,以書面通知承租人:

(一)依前項第一款規定終止者,於終止前三個月。

(二)依前項第二款至第九款規定終止者,於終止前三十日。

第十七條 承租人提前終止租約

租賃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致難以繼續居住者,承租人得提前終止租約,出租人不得要求任何賠償:

(一)租賃住宅未合於居住使用,並有修繕之必要,經承租人依第八條第二項規定催告,仍不於期限內修繕。

(二)租賃住宅因不可歸責承租人之事由致一部滅失,且其存餘部分不能達租賃之目的。

(三)租賃住宅有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之瑕疵;承租人於簽約時已明知該瑕疵或拋棄終止租約權利者,亦同。

(四)承租人因疾病、意外產生有長期療養之需要。

(五)因第三人就租賃住宅主張其權利,致承租人不能為約定之居住使用。

  承租人依前項規定提前終止租約者,應於終止前三十日,檢附相關事證,以書面通知出租人。

承租人死亡,其繼承人得主張終止租約,其通知期限及方式,適用前項規定。

第十八條 遺留物之處理

本契約租期屆滿或提前終止租約,依第十四條完成點交或視為完成點交之手續後,承租人仍於本租賃住宅有遺留物者,除租賃雙方另有約定外,經出租人定相當期限向承租人催告,逾期仍不取回時,視為拋棄其所有權。

出租人處理前項遺留物所生費用,得由第四條之押金先行扣抵,如有不足,並得向承租人請求給付不足之費用。

第十九條 履行本契約之通知

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外,租賃雙方相互間之通知,以郵寄為之者,應以本契約所記載之地址為準;如因地址變更或拒收,致通知無法到達他方時,以第一次郵遞之日期推定為到達日。

前項之通知得經租賃雙方約定以□電子郵件□簡訊□通訊軟體(例如Line、Whats App等文字顯示)□其他__方式為之;如因不可歸責於雙方之事由,致通知無法到達時,以通知之一方提出他方確已知悉通知之日期推定為到達日。

第二十條 其他約定

本契約租賃雙方□同意□不同意辦理公證。

本契約經辦理公證者,租賃雙方□不同意;□同意公證書載明下列事項應逕受強制執行:

□(一)承租人如於租期屆滿後不返還租賃住宅。

□(二)承租人未依約給付之欠繳租金、費用及出租人或租賃標的所有權人代繳之管理費,或違約時應支付之金額。

□(三)出租人如於租期屆滿或本契約終止時,應返還之全部或一部押金。

公證書載明金錢債務逕受強制執行時,如有保證人者,前項後段第  款之效力及於保證人。

第二十一條 契約及其相關附件效力

本契約自簽約日起生效,租賃雙方各執一份契約正本。

本契約廣告及相關附件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本契約所定之權利義務對租賃雙方之契約繼受人均有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未盡事宜之處置

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依有關法令、習慣、平等互惠及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解決之。

 

附件

□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其他有權出租之證明文件

□使用執照影本

□雙方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授權代理人簽約同意書

□租賃標的現況確認書

□出租人同意轉租範圍、租賃期間及終止租約事由確認書

□出租人負責修繕項目及範圍確認書

□附屬設備清單

□租賃住宅位置格局示意圖

□其他(測量成果圖、室內空間現狀照片、稅籍證明等)

 

立契約書人

出租人:

姓名(名稱):      簽章

統一編號或身分證明文件編號: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信箱:

承租人:

姓名(名稱):      簽章

統一編號或身分證明文件編號: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信箱:

保證人:

姓名(名稱):   (簽章)

統一編號或身分證明文件編號: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信箱:

不動產經紀業:

名稱(公司或商號):

地址:

聯絡電話:

統一編號或身分證明文件編號:

負責人:    (簽章)

統一編號:

電子郵件信箱:

不動產經紀人:

姓名:      (簽章)

統一編號或身分證明文件編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證書字號:

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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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https://pip.moi.gov.tw/v2/g/scrg030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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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另訂AB約無效 崔媽媽:房客檢舉就得罰

6月起起住宅轉租包租新制上路,包括電費不得超過台電標準、不可限制房客報稅及遷戶籍等規定,違者最高罰30萬元。崔媽媽基金會提醒,畢竟房東有權挑選房客,部分房客為了生活,只能妥協與房東另訂合約,但「不論口頭、書面約定都違反租屋新制的,只要房客反悔、檢舉,房東就須繳交罰金。」若雙方有糾紛,可至崔媽媽基金會詢問,或至各地不動產糾紛調解委員會調解。
內政部租屋新制包含4項重點,包括押金不能超過2個月、房東不得禁止租戶遷戶籍,電費不可超過台電標準,不可限制房客報稅,將來房東與房客簽新約都必須遵照包租、轉租新契約。

其中新制明文規定,電費最高不得超過夏季電費6.41元,讓網友最有感,表示「電費那個真的太重要了!台北不少房東居然收到6.5塊以上,」此外,房東不可限制房客報稅、遷戶籍,不過也有網友質疑,房東即使答應房客繳稅、遷戶籍,卻恐變相漲租,質疑「最終還不是反映到房租裡。」
崔媽媽基金會營運長張艾玲表示,「租屋新制將過往有較多爭議、無明文規定的事項明確化,盼房東守法,但還是有些許漏洞無法避免」,她舉例,畢竟房東有權選擇挑選房客,部分房客為了生活,還是會自願妥協與房東另訂合約,答應房東不遷戶籍、報稅等」,但不論口頭、書面基本上是違反租屋新制,只要房客反悔、檢舉,房東就須繳交罰金。
 
崔媽媽基金會義務律師劉琦富表示,過去房客想遷戶籍,都需要房東同意書,恐遭受百般阻撓,但現在房客只需帶著租約,去戶政事務所申請即可,但建議「最好還是先通知房東一聲,避免租約到期後,房東不讓你續租。」另外,租屋新制也針對包租代管業者身分加強限制,需經過政府許可的公司行號,才能營業。
劉琦富提醒,若雙方有爭議時,可至可至崔媽媽基金會詢問,或至各地不動產糾紛調解委員會調解,以往不動產糾紛調解委員會調解需酌收3500元費用,高價錢也歷年租賃調解件數始終是0,但新制上路後,針對租賃調解糾紛,一律免費,歡迎民眾多利用。(唐家儀/台北報導)

http://home.appledaily.com.tw/article/realtimenews/20190530/1575817/rtn/%E6%88%BF%E6%9D%B1%E5%8F%A6%E8%A8%82AB%E7%B4%84%E7%84%A1%E6%95%88%E3%80%80%E5%B4%94%E5%AA%BD%E5%AA%BD%EF%BC%9A%E6%88%BF%E5%AE%A2%E6%AA%A2%E8%88%89%E5%B0%B1%E5%BE%97%E7%BD%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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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 https://land.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7C91190E881E8492&sms=7258D5BDBD300F0A&s=338CBF54882D715C#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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