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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迷思X經驗分享X律師不告訴你的事◢打官司費用都很貴?錯~人人都打得起官司替自己討公道,破除一般人對訴訟費用的迷思《小額訴訟實際經驗分享》~我與有錢人思想的距離~原來還這麼遠     安德烈‧科斯托藍尼

死海很多人都聽過,但死海漂浮有經驗的人應該不多,連網路上死海漂浮的新聞和知識文章都很少~老生常談的一句話,行萬里路勝讀萬券書,從死海漂浮差點溺水的新聞可以知道知道是一回事,實際漂浮又是一回事,真的不是書上看看死海漂浮圖片就能體會的,查詢網路確實有死海淹死人的新聞,或許死海離台灣太遙遠,真的很難體會在死海鹽分這麼高的海中,浮力很大,一個不小心沒控制好仰式翻成狗爬式就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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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改變的力量 https://changepw.com/?p=127029

死海跟自己打官司有什麼關係?有很大的關係,因為文章最下面是一群人參加旅行社死海團的糾紛新聞死海漂浮也是夢雪兒旅遊夢想口袋名單之一,本來想北歐之後去以色列死海漂浮,怎知計畫趕不上變化,因故北歐跟團旅行社騙很大後,本來跟團次數很少的夢雪兒不再給任何旅行社機會了,還是乖乖拿著旅遊書比強迫給小費又不做事的領隊還可靠,旅遊書講的比領隊有趣又豐富正確多了~唉約死海漂浮再~見~了,目前旅行社和領隊素質實在可怕,遇過一次那種噁心的感覺只有神懂,不肖領隊和旅行社因在法院捏造事實逃掉的法律責任,交給老天爺處理了,從歷史與因果來看,夢雪兒相信確實有天譴這件事,尤其是現世報,現在老天和神的辦事效率比以往快多了,原來天上也有跟著進化 
自己發現做了好事(告人不是壞事,是讓更多人知道誰是壞人無良人有所警惕)運氣越來越好

首先要感謝這些參加旅行社的消費者團員,勇敢爆料讓更多人透過他們痛苦的經驗,花錢沒買到當初想要的歡樂與體驗,卻是一堆可怕的痛苦回憶,夢雪兒感同身受,雖然看到網友們新聞下的留言,會哭笑不得~很多沒有查證就留言、酸言酸語、不知道是旅行社人員還是消費者,身為消費者很多人還是沒有消費權益的意識,還會說以色列本來就這樣,團費住這樣很正常等等...,他們應該也不知道法律上可沒有規定跟團要給小費,有關跟團小費可以參考夢雪兒部落格文章

夢雪兒以提告旅行社勝訴的過來人經驗,建議如果這團有18個團員申訴抗議,真的發生這麼多廣告不實違反旅遊國外定型化契約第22條等等的情事,都有錄影錄音、拍照蒐證,直接提告其實比較快獲得賠償,夢雪兒單槍匹馬只有照片錄音,還沒有錄影,只靠消保法第22條廣告責任和旅遊定型化契約第22條、第11、3條等,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與布得記載事項等,自己上司法院下載訴狀,照上面格式照實將事實經過寫清楚,訴狀聲明最重要,可以看情況寫先位聲明和備位聲明(可上網查~這非常重要,很少人提到律師也不會主動說,證據加先位聲明和備位聲明是勝訴秘訣(很難不贏),分享給有看到這篇文的人,用不到也可作為警惕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

自己遞狀自己上法院,其實有證據和行程表、旅行社網站廣告行程,有錄音錄影證據,其實鐵證如山,打贏官司很容易。差只差遇到的法官如果有實際旅遊生活經驗,真的有研究和了解消保法的法官(目前很少,就詹森林老師,還有其他一些學者比較懂和研究),裁判費也很便宜,用求償金額算,如果你請求賠償金額10萬以下,就是小額訴訟,更簡單,只要1000元,裁判費可刷卡,其他就上司法院網站查詢都有很多資料~

司法院書狀範本(上面有說明什麼狀況用什麼書狀,淺寫易懂)與格式網頁  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361-1.html

民事訴訟事件裁判費徵收核算對照表(依訴訟標的價額(就是你請求多少賠償啦),然後再看是一審和二審,裁判費可以刷卡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68-32-3645f-1.html

各地聯合服務中心資料和服務項目,很多不懂法律或沒有錢打官司的民眾可以來詢問相關法律程序(每次去地院都人山人海,糾紛真的還不少)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61-25-bfde0-1.html


問過地院說一般人不懂法律可以不用寫法條,因為法官知法(二審判決書很常看到,可以上網查,這個很重要),但夢雪兒遇到的法官很年輕不滿30歲,連義務律師都說還要合議庭那他一定很年輕(經驗不夠的意思啦),實際查詢真的就20幾歲,判得很保守,從問話就知道她不懂熟消保法,也很少出國經驗,還說Booking.com上的價格是團體價等等,總之提告比協調拿到的賠償差很多,申訴觀光局或消保官主要是開罰業者,業者看在主管機關面子最多賠一點(跟法律規定的違約金賠償比,差非常多,

提告除了原本的契約違約金2倍差價,還可以另外請求5倍懲罰性賠償金,兩者賠償金性質不同,有關提告流程與勝訴心得分享,夢雪兒想寫但又不想再回想,因為旅行社廣告不實到離譜,又派惡質裝好人的領隊侵害團員權益,大家都蒙在鼓裡,只有夢雪兒發現實在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所以整團快30人也只有夢雪兒發現當然就只有懂權益不姑息養奸的人,自助天助,老天還給公道

夢雪兒收集了很多網路資料,寫了很多文章,需要或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自行在部落格找文章喔~希望有幫助到一些人。很開心越來越多人懂得不姑息養奸透過媒體爆料讓更多人知道違法不法旅行社行徑,其實很多旅遊違法手法,都在廣告行程裡,擅改行程(景點、餐食、旅館等等都是行程內容)或者廣告不實(例如:住這間卻變住那間行程表還沒看過、吃這個改吃那個、或照片跟實際落差大、星級騙很大說好要住4星,偷改成2-3星等等,交通工具的改變等都是廣告不實或者違反旅遊契約,違反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

有時間再來公開遇到的旅行社廣告不實手法,第一次去某個國家的人如果跟團,根本不太可能有知識用看的看出來,因為會跟團的人大都很忙或基於相信旅行社,一般人跟團都不太會自行先做功課吧?所以很少對要去的國家有所認識,都是聽信旅行社和領隊說法,這就是被騙的空間

記得跟團要懂消保法和定型化契約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很多像是保留契約變更權都是違反消保法帝王條款,誠信原則以及不得記載事項的法律強制規定~真的不要再說這種團費很便宜、某個國家旅館就這樣,餐點本來就這樣等等,旅行社這些都是利用不懂權益、不懂法律、不懂旅行社操作手法、眼界與自助旅遊經驗不夠多的人、旅遊知識不夠廣的人的心態,旅行社應告知不告知、應作為不作為,都是違反法律規定,侵害消費者旅遊權益的行為~廣告不實,旅行社契約簽訂好又行程差很大,不是認知問題,也不是某個國家住宿高檔或者平價、餐廳高級或者平價,旅行社糾紛涉及消費者應有團費對待給付等,根本法律問題是廣告責任和誠信問題,

很多書書局都有旅行社不告訴你的事情、消費者保護法書籍、旅遊糾紛處理書籍、打官司不求人、第一次打官司就上手等書可以參考,觀光局和消保處協調只是形式,要注意公務員寫的內容再簽名,也會分給各地旅遊品質保證協會(簡稱品保協會由旅行社同業組成幫旅行社會員"處理事務"的民間組織)。另外,提告旅行社要多蒐集政府資料表示觀光局都有宣導,但旅行社就是知法犯法,例如:旅遊公會會發公文給旅行社的會員告知最新有關旅行社應注意的法律條文和責任,也會請律師去跟旅行社說明這些條文下旅行社應負的責任,很重要的是律師會說明法律規定消費者要提告請求損害賠償的期限是1年,也就是旅遊回國後一年消費者才發現就可以不用裡消費者了(法律名詞叫消滅時效),所以消費者自己要注意,要保護自己權益要積極點~

提告流程與訴訟須知  司法院網址,有問題就先找司法院的便民服務專區就對了(舉幾個大家比較有疑問,例如:小額訴訟是什麼?這很重要消費糾紛很多用這個都可以解決只要1000元起訴書狀如何撰寫?如何調解?向那個法院遞狀起訴?起訴時應準備的資料?起訴時應繳納的費用?起訴後法院如何進行?上訴及抗告等等程序,便民服務區都有說明)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65-27-430b8-1.html

有時間再來分享起訴狀寫法,適用通常程序和小額訴訟,記得消費爭議使用消保法當法律請求依據很重要,求償使用消保法比民法的賠償更多,下面文章有分享如何看懂很簡單的消保法。夢雪兒本想使用小額訴訟,但因有請求5倍懲罰性賠償金所以請求賠償金額超過10萬,所以變成通常訴訟,但5倍懲罰性賠償金很重要,雖然不能用1000元小額訴訟裁判費,但一般案件裁判費也是看請求金額級距算裁判費,也很划算喔,該賠的要賠到很重要,而且如果全部勝訴,裁判費會判給被告全部負擔;如果部份勝訴,法官會判原告和被告各自負擔的比例。夢雪兒案件雖然有點複雜,因幾乎有證據和消保法依據,訴狀自己寫並未請律師(沒請律師也有其他原因,有機會在分享)


小額訴訟只要照著司法院下載的固定表格寫就可以,照著表格指示但在陳述過程那一欄還是要有技巧的好好寫,有急迫需求的人,可以上網查,記得要查有實際經驗網友的分享,因為律師分享的都千篇一律照本宣科,可以跟夢雪兒一樣去書店買打官司實務相關書籍和多翻閱法律教科書,不懂的法條或專有名詞,都有詳細說明,找一本你看的懂的教科書研究,這個很重要也不難,天助自助勝利屬於你


如果打官司時間很急迫,要注意旅遊提告消滅時效是1年喔,其他提告也要注意相關請求時效,很急著要提小額訴訟的人,夢雪兒以下重點分享

求償金額10萬以下,可以使用小額訴訟,只要繳裁判費1000快就可以自己打官司,程序很簡單,上司法院網站印訴訟格式表附上證據後到各地方法院免費法律諮詢,地院櫃檯也可以幫你看訴狀格式內容,寫好訴狀和附上證據,就到地院遞狀繳費(可以刷卡超方便),贏的關鍵在證據,只要1000元,適合簡單不複雜的糾紛案件,法官看完書狀,出庭就問一下過程和爭議約一兩次就判了,可惜真的很少人知道,律師也不會跟你說,司法院網站很多資料可參考,低收入戶免費資格認定過程較複雜,給需要的人參考

問過地方法院法律輔導科,跟我一樣不懂法律只是偶爾受害的人,要跟律師一樣訴狀要寫法條嗎?不懂不會寫怎麼辦?地院說訴狀不用寫法條,法律沒規定,因為法官知法。另外,訴狀先行原則,出庭很少需要講很多話,可以使用先位和備位聲明(律師也不會告訴你,但熱心網友會分享),能遇到生活經驗較豐富法官那就好了,給不符合低收入戶資格的人參考

曾遇無良業者受害過,什麼都不懂,多虧努力查資料,才認識一些些法律知識,能幫助到一個人也開心。沒有知道法律的人"主動發覺問題與提醒注意",一般人不懂或根本不知道有"某某"存在,又怎麼知道要問"某某"?這就是法律人(含法官書記官)和一般人最大的距離。若能提升國民法律素養,會有更好的生活環境,律師也不可能消失,除非詐騙消失


還有更多法律知識,依情況可以自行上網查詢,很多網友或律師都有部落格或者免費諮詢網可以詢問~記得不是律師就很懂消保法,法律太多,要找專精消保法的,夢雪兒目前是沒有遇過專精的,可能是消保法雖然存在了20幾年,但近幾年因隨著消費者可以上網查資料,資訊管道越來越透明,以前旅行社可能亂來消費者也不知道,但網路和搜尋引擎越來越強大,消費者可以從網路發現每個人被騙的經驗談,發現自己遇到類似情況當然不能姑息養奸,糾紛越來越多,政府才逐漸修法(但沒宣導消保法,只貼在消保會或交通部觀光局網站,叫國人出國前要自己去政府網站看~~政府怎摩會不知道可以從電視、廣播宣導給跟團大宗的退休族??)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非常重要,只要身為消費者最好都要知道消費者保護法,內容很簡單法條也很少,自己看就懂,不懂行政院消保會網站都有解釋,真的不用聽到法律法條就害怕退縮,自己嚇自己就輸一半了
即使沒有消費糾紛,有空上去看看當常識以備不時之需也很好喔~消保會網址
 https://cpc.ey.gov.tw/Page/6A1E96411F78365C

這個網址一次看定型化契約書範本、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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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消費者保護法內容和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也要用到喔~很重要  https://www.ey.gov.tw/Page/417514E02E7537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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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消費者問題可以到這邊很多很棒的資訊解答  https://cpc.ey.gov.tw/Page/98915573CEA4451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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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消費者保護法在講什麼,這邊有一條一條解說,真的很簡單明瞭,不艱澀都是白話文,非常重要,不是法官就懂,不是律師就懂喔~真的懂消保法條文的應該很少,像詹森林老師(大法官)很懂和專研消保法的法律人目前很少,詹老師的書很重要 https://cpc.ey.gov.tw/Page/634E0E6E2B6152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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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消費爭議救濟程序  https://cpc.ey.gov.tw/Page/71E988F034956960

行政院消保會線上申訴(建議跟行政院消保會先申訴,應該會轉給觀光局,可能也會轉旅遊品保協會(旅遊同業成立為處理旅遊同業會員案件),但有案件編號比較不會被吃案,至於觀光局、品保協會就不予置評,親身經驗是承辦不給案件編號,問行政調查案件編號和結果,都不講,後來才知根本沒處理,申訴上級才查)  https://appeal.cpc.ey.gov.tw/WWW/Default.aspx

另外,這個交通部觀光局印製給旅行社的旅行業誠信經營參考手冊很重要,內容很簡單,裡面講了很多以新聞等實際旅遊糾紛案例,配合相關消費者保護法、民法輔以說明,提告時可以當資料給法官,讓法官知道業者陳述都是胡說八道,專業旅行社知法犯法還有雇用律師或法務,一句不知道就知道瞎扯。
旅行業誠信經營參考手冊 https://admin.taiwan.net.tw/Handlers/FileHandler.ashx?fid=bc79a4fc-1ae8-451a-9ed4-2eeb998fc1eb&type=4&no=1

另外,觀光局旅行業誠信經營參考手冊內提到,廣告不實嚴重的話會涉及刑罰的詐欺罪,例如:廣告行程說住那些旅館,實際上根本沒有訂,或者是行程共10天一半以上都廣告不實沒有訂(就是沒有實際付款去保留那些廣告上的旅館,也就是用廣告精美旅館來欺騙消費者吸引訂約,關鍵就是根本沒有訂,這可以直接提告刑事和民事),如果當時有留下整團團員電話,應該會聯合團員一起提告刑事,不過已經不敢跟團了,只提供給喜歡跟團的朋友參考

~不過有人提告行健旅行社刑事,只可惜檢察官卻搞不清楚,人造和天然的洞穴旅館差別,竟然只說都可以達到住宿的效果類似這樣的理由,就不算詐欺,不過這是很久以前的案例,消保法在法學院應該不重要吧~很多法律人也很少出國旅遊,自助的更是少,自己遇到的律師都因為太忙也很少去旅遊,即使去也是跟團,希望以後法學院可以重視消費者保護法

提告若要找律師,也請找有消保法經驗打過消費官司的律師,諮詢過很多律師,都只用民法主張,根本不懂也不提消保法,實際上消保法才是保護消費者與請求民事消費賠償的重要法律依據,比民法旅遊篇的法律主張更有利於消費者,尤其是涉及定型化契約情況。很多事情上網都有解答,找律師或諮詢律師前自己要懂基本法律、消保法等概念,諮詢過付費或地院的義務律師,沒有人提過消保法,

反而網路很多有消保法提告經驗的網友經驗分享更有用,無論是申訴消保官或觀光局、爆料媒體,對付惡人無良業者最好的方法是提告,經由訴訟替自己討基本應有公道,基本上是可行的,但不要對台灣司法界又太多期待,自身經驗肯定司法民調的低迷是可信的,更多司法黑幕就不多談了,以免被消失,被抓走~

就是這樣~一審勝訴獲判賠後,律師看完判決書說上訴可以獲判更多錢(這裡就不提了,是蠻多的),但遇到一審年輕女法官和年輕女書記官,整個出庭過程可以看出對旅遊還無基本概念,對消保法也不熟捻,之後申請法庭錄音檔,騙說分案處理,至今訴訟都結束很久很久了,毫無音訊,沒有接到任何法官准駁理由的函文,依法律規定要有理由和公文回覆,但就這樣無聲無息地沒音訊,夢雪兒不相信司法內部運作是有原因的,所以沒到司法院申訴,

很多時候沒申訴不代表沒發生,沒反應不代表沒發生,申訴也不代表得到處理,可能得到的只是程序處理,形式流程,可能也是官官相護的官腔回覆?政府真的要檢討司法,司法改革很重要~建議申訴至少讓惡劣業者或領隊留下紀錄,作為統計用,有修法還是需要統計資料的,小小力量累積改革

然而經律師建議可以上訴二審,但一審法官就是不送去高院,明明上訴狀寫明理由後附,按法律規定,一審法官不能以沒上訴狀沒先附理由就駁回上訴,奇怪的是,一審法官不知是心虛還是為了年底拚一審不上訴業績等等,就是要想先看到上訴理由書,說甚麼都叫書記官來問要不要上訴,上訴理由書要趕快給她,唉~雖然律師說高院二審法官經驗幫然比一審豐富,一審感覺就是司法官練習的場所,看過歐盟旅遊指令等學者研究,實際上二審獲判更多的案例也有,但畢竟還是不多,用消保法做主張的也很少,

消保法明明民國80年後就有了,但知道的人不多,研究的學者不多,近年才開始因旅遊、網購等消費糾紛越來越多才漸漸受到一點點地注意吧~太多對法官的疑慮和書記官的程序質疑,司法實在...嘴巴說要程序要合法,身體(實務)卻是...能體會網路上很多刑事或民事的人罵恐龍法官、奶瓶法官、靠北法官靠北書記官的那種感覺,或者罵法官司法官沒有同理心,台灣詐騙越來越多到底是誰造成的問題

上面是看了這則新聞後,想起爆料媒體、申訴主觀機關和提告流程與經驗心得分享,這三種都很簡單也不可怕,三種共同點就是根據事實與證據,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第一媒體爆料經驗談重點就是:不用緊張,記者很多帥哥美女,也是要跑新聞要業績,互相幫忙,你敢爆她們就敢爆,消費者真的要多使用媒體監督政府和不肖不法無良業者保護自身權益,感謝媒體記者和爆料公社

第二申訴消保官等政府單位重點就是:效率不高、投訴消保處又轉給觀光局又轉給民間旅遊同業品保協會又轉給觀光局,申訴主觀機關要碰運氣,看觀光局或法務部或交通部或消保處的承辦會不會便宜行事,夢雪兒跟很多網友遇到便宜行事的公務員機率頗高,公權力罰不罰你不知道,要求行政調查就對了,會有案件編號,記得錄音

第三提告法院重點就是換跟法官聊天,她問你答,她不問你也可以依據保護法益自己為自己辯護與有利於己的陳述,反駁對方律師或證人可疑或抹黑的不實陳述、要求法官請書記官按正確說詞紀錄,法官會唸給書記官做法庭筆錄(就是法官認為重要的會唸給書記官,而不是書記官按照雙方說的一字一句打在電腦筆錄上,記得有漏掉或打錯或誤解都要要求書記官或法官修正做正確筆錄,最好每次開庭後申請法院錄音光碟,確保自己利益,這是當初不懂的地方,提醒要自己提告的人注意,這部分涉及法律訴訟實務,一般人打官司也不一定會有申請法院錄音光碟的經驗,可能這樣網路也很少提到,申請法院錄音光碟可以到司法院網站看流程與注意事項

在法庭上看到證人和被告陳報狀都以不實陳述或者自己捏造情節,所以給法官陳報狀一定要針對被告說的每句話核對,因為抹黑和捏造真的很有用,法官不是當事人不知道真實情況,法官也不一定有仔細看陳報,從法官問問題和你講什麼她一頭霧水當庭翻券宗可以知道,證人也會串供,律師是人收錢辦事,打贏官司是目的,打官司比的是證據,不要期待無良人會自己懺悔或認罪,律師會幫他們這是花錢請律師的功能。

提告旅行社注意事項:旅行社有請律師,旅行社答辯狀會捏造事實混淆視聽,說謊不眨眼,還會改妳陳報的原內容混淆沒仔細看得法官(法官真的沒仔細看自己要多留意),領隊兼旅行社證人吳昱庭Marco wu人模人樣表面工夫一流,演技一流,捏造事實說謊和演技一流,法庭看到都傻眼~旅遊當時也覺得領隊長的人模人樣跟殺人犯出現時長得很正常,聽到是殺人犯會很驚訝說怎麼可能,這個領隊就是這樣的印象,非常年輕他自己說34-5歲吧~但旅遊幾天後發現就是一個市儈奸巧的年輕人,除非你特別留意否則很難察覺他的手法,掉包和說法已經在無形中違約和侵害你的權益~自己認識的台北人都很好,第一次遇到這樣的都市人,心有餘悸~另外,行健代表張宇跟領隊同一個調調,同一款人,協調會上詭辯口才一流很奸詐,都用年輕與虛假表面功夫掩蓋,相信老天終究會收拾他們

好險有錄音錄影和證據,雖然有些被事實被領隊和旅行社串好說詞法官沒有察覺,從法官說話內容和問話應該不熟消保法,消保法不是她的強項,加上年紀輕才20幾歲(一審合議庭),對於旅遊跟團都蠻生疏還說Booking.com網頁上的價格應該是團體價等,還說定型化契約書是那張契約書,廣告不是,之後拿出大法官寫的書和行政院消保處的法條,此年輕女法官才沒再反駁,不然在法庭上也口氣很硬,夢雪兒哪裡敢得罪法官,就像在旅遊途中也不敢得罪領隊以免遭受不好待遇,跟團真苦,雖然當下念出旅遊定型化契約第3條法官還是不懂法條有包含網頁廣告、宣傳單、投影片等形式都是定型化契約書內容的一部分,因為定型化契約條款不限書面形式,第一次開庭就知道遇到不懂消保法的法官,開第二次庭吧從她講旅遊,猜測法官連旅遊經驗應該很少,可能沒有?只能自求多福

不過證據充足判賠是預料中的事,只是台灣法官不管刑事或民事都判得很輕,所以有判賠但對旅行社來說九牛一毛,如果整團一起提告就可以賠上百萬了~建議消費者爆料要聯合多家媒體記者,像下面這個台中黃小姐就有多家媒體報導,夢雪兒只有給tvbs獨家,但已經很感恩網友的幫忙,記得要去爆料公社爆料,即使觀光局或消保會公權力消極不作為沒開罰(真的會怠惰,行政調查草草了事,記得要像向上級交通部或者總統府申訴,並且到政風檢舉,雖然政風也草草了事,但還是有一定的效果,這些都很簡單,寫一封EMAIL投到觀光局或消保會(不是消基會,消基會是民間的,消保會是政府單位),然後再投到政風檢舉承辦,最後在投訴到總統府(雖然效果有效~不好說~但還是有差),如果遇到消極不作為的公務員(就是侵害人民權益)照著這樣做就可以了(一定要記得錄音),最後終於開罰旅行社和領隊,台灣你知道就是輕罰~詐騙多不是沒有原因,自己經歷過才會懂網路或新聞苦主的痛苦

行政院消保會的消保法研究輯對提告的人很有用,每年都有消費者保護法判決函釋彙編,淺顯易懂,有判決研究分析,打消費訴訟很重要的參考 https://cpc.ey.gov.tw/Page/4BD648C694F17A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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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告建商、告旅行社、告航空公司、告健身房、有關定型化契約的訴訟官司,可以上行政院網站找消費者保護法研究輯,每年都會挑選司法經典案件編入消保法研究輯內,提告真的很簡單,只需要不姑息養奸的勇氣,1000元就可以提告了,訴狀就自己寫上司法院網站都有範例與範本格式,多利用各地地方法院輔導科(會遇到約聘和沒有熱忱的公務員,但也是有熱心的雖然不多,夢雪兒遇到地院一個書記官真的很棒,很感謝她,教夢雪兒怎麼上司法院網站查判決參考了解目前法官對類似的消費旅遊訴訟實務見解、還幫忙看寫的訴狀,輔導科和書記官都說不知道法條沒關係,法律沒有規定訴狀一定要寫法條才能告人,因為法官知法~但實際上遇到菜法官都是按學校教的,不懂民眾不懂法的狀況,以為民眾跟法官和律師一樣都懂法,竟然發公文說訴狀請寫上相關法條,問地院輔導科和書記官都傻眼~只好說那你找類似訴訟判決的法條抄一抄~令夢雪兒哭笑不得

總之勝訴落幕,部分因法官不熟消保法與旅行社和領隊捏造說謊的說詞後的法官心證讓不法行健旅行社與無良虛偽的雙面人Marco wu吳昱庭逃過一些法律責任,雖然諮詢律師看完判決說上訴應可獲得更多的判賠,但卡在一審法官某些程序跟實務上說的不同,明明附上上訴狀且上訴狀沒附理由書,一審法官依法不得以沒附上訴理由書而逕自駁回上訴,要送到高院後,通知補理由書日期,但一審法官就是不送高院處理還押日期(應該是想要看說她哪裡違法判決的理由吧?)年底拚司法結案和為了升遷不上訴率很重要吧?),司法黑幕很多?經歷過的人才會懂,律師和法院內的人更懂潛規則吧?另外,申請法庭光碟也沒有下文,當初問書記官還說上訴或撤回上訴和申請光碟是分案處理,之後再也沒有訊息了,經歷過才知道,很多地方處理事情根本不是表面看到、新聞看到的那樣,私底下更黑暗~各行各業都一樣,法官書記官、旅行社領隊欺負不懂的民眾消費者,老天都看在眼裡,不是不報時候未到,確實也是如此

凡事都是自助天助,分享一個認真爬文夢雪兒幾篇有關旅遊法律分享文,讓行健別條歐洲線的團本來不賠償,團員也不懂行健違反契約可退小費、可退兩倍差價等法律規定,爬文後發現法律規定團費不能硬收小費內含小費等等,竟然讓怕麻煩的團員從算了不想要賠償要小費,最後變成團員支持一同請求旅行社退還本來就可以依領隊服務滿意度任意給予的小費外,還拿到不少賠償,至於多少夢雪兒沒有多問,但上法院會判賠更多,因為還可以額外依法請求懲罰業者的五倍懲罰性賠償金,夢雪兒是有拿到判賠行健五倍的懲罰性賠償金,違約金是另外的,畢竟勇敢到了法院替自己爭取消費權益 ,很欣賞這位朋友的熱心與堅持~網路的力量和知識的力量真的大到可以讓不法業者不得不付出代價~消費者團結力量真強大 觀光局也說旅行社都知道大部分人不會提告,會賠的業者很少,或者賠幾百幾千打發打發(行健法庭說本來是不賠後來為了息事寧人賠2000塊打發掉,跟觀光局和律師說的一樣)


純屬熱心與經驗談,希望對社會有小小的貢獻,打官司就是要自己懂一些基本法律知識,除了上述網站很有幫助,要多爬文很多網友在ptt或自己的部落格分享申訴或打官司經驗或者自己遇到的遭遇很有用的資訊,很謝謝這些人,也才知道行健的其他團遇到的狀況也大同小異,領隊素質與行為也是大同小異一樣低落,所以也上來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在幫大家複習最重要又很少人知道的法律知識(當然律師知道但不一定想得到跟你說或義務律師或諮詢時也不會主動說,不過該請律師要就請律師,選律師跟選老公一樣眼睛要睜大),訴狀主張先位聲明和備位聲明很重要~是勝訴的秘密武器(白話就是,我想請法官判我最想要的是第一順位主張是契約無效,但可能因證據不夠等原因,法官無法心證就輸了,那太可惜了裁判費都繳了,且真的是受害者,那你就要寫上想請法官判的第二個順位,想請法官判損害賠償多少錢,兩者都可以加上慰撫金和5倍懲罰性賠償金請求喔,很少人會提到,另外,記得簽約旅遊契約前和諮詢旅行社業務或去參加行前說明會、旅遊座談會、主管機關等任何協調會等等都要錄音錄影保護自己的權益,分享給要自行打民事訴訟官司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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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雪兒點播時間◢
從沒想到愛情路上沒遇過愛情騙子,人生路上也都遇到好人,極少數遇到比較沒禮貌的沒水準的人,如果說旅遊可以增廣見聞,果然增廣見聞並沒有說都是正面快樂的,很少跟團但難得跟團就遇到大魔王等級的惡質噁心領隊,國家考試果然考不輸道德與人文素養,即便如此歐洲領隊兼導遊的領隊沿途都在混,沒有解說景點,都講很淺很淺或者沒重點的話,混時間,建議跟團的人要記得去查領隊的房間,遇到領隊的房間位置比團員好很多,可惜最後一天才不小心撞見,上網查也可以查到領隊自己偷換原本房間表把客人的房間換給自己的新聞糾紛,實際上應該比報導的案件更多,這次跟團看到領隊很多離譜、偷懶裝傻、擺爛、侵害繳團費消費者團員的權益行為,因為太多離譜的行徑,到令人髮指

 

事情就是這樣,只要一件事離譜到超出一般人想像或者很少人會注意,但確實發生了,法官、律師一開始都不敢置信,連去諮詢律師,律師看到訴狀說,怎麼可能這麼多太離譜,你這樣法官會以為來鬧的,這樣你們就知道遇到多離奇的領隊和旅行社聯手瞞天過海,偷天換契約行程的事情有多麼多,其實只是一般人跟團注意力都在觀光遊覽,很少人會把注意力放在領隊身上,領隊都換旅館房間、偷換餐、偷刪景點、到了景點不帶領導覽講解(除了歐洲某些地方規定不能講解,例如有的教堂內,領隊兼導遊或當地導遊可以在進去景點內在遊覽車或外圍講解後再帶入景點參觀) ,因為導覽說明是法律規定的旅遊行程內的法定責任,如果領隊沒有導覽說明,或者有聘僱當地導遊沒有導覽說明,都可以依民法或消保法請求損害賠償,因為團費內都包含了這些領隊服務等報酬,跟團的朋友可以看旅行社應法要跟消費者簽訂的旅遊定型化契約,契約條款很簡單易懂,都有說明,記得跟團要看清楚~要注意旅行社偷加註的東西,事實上,即使旅行社跟消費者簽好契約,都會寫如果變更旅行社保留契約變更權,這句話已經違法消保法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不要被唬住,消保法與民法帝王條款就是契約誠信原則,依法旅行社有告知義務,當然消費者行前有狀況也有跟旅行社告知的義務

消保法、旅遊定型化契約、民法旅遊篇就那幾條,淺顯易懂,不懂可以上行政院還有解釋消保法條文,在不懂可以去民間團體消基會詢問、或各大地方法院輔導科(櫃台公務員素質不一,夢雪兒有遇到很棒的和很爛的,很棒的就只有那一個替代役之後期滿走了,很感謝他祝福他)、地方法院義務律師(現場抽號碼牌,素質不一,跟地院反應地院也有這樣的感覺所以叫夢雪兒問完一個有時間再來抽牌或者當天人少再重抽問另一個)

 

最後點播一首歌送給跟夢雪兒一樣善良單純的好人們,善良的人永遠想不到壞人和無良的人有多壞,沒良心沒道德的程度真的在法院大開眼界,民事法院真的是個可以聽到看到各種胡說八道、捏造、詭辯的地方,所有醜陋的人性在民事法院都像照妖鏡般顯露無遺,當然法官、書記官與律師的角色也跟包青天差很多,不要看太多包青天大人多麼無私、抽絲剝繭為民審案、公平正義的故事情節,都只是戲劇情節,人的世界找不到公平正義,這種東西只存在神界,即使有證據法官想怎麼心證,怎麼利用法條和說詞寫故事判決書,都是她們說了算

雖然事情都過去了~但學到很多寶貴經驗,才知道判決書不代表一切,看似贏其實可更贏,看似輸其實應該要大輸,一審或二審上訴都有運氣的成分,可能逆轉也可以大贏或大輸,有同理心的法官律師可能不多,畢竟他們都是在書堆裡成長,周遭的人都一樣很會讀書辯才無礙,從很多新聞實際案例也可以找到蛛絲馬跡

夢雪兒覺得這首歌來的正是時候,夢雪兒第一次聽到嚇一跳,歌詞太厲害~送給自己與不小心路過、走過、滾過、飄過的人~偏曲也很特別~有空大家去聽聽看~好聽

 信 痞子的情書 (附上夢雪兒的跟團感言詳右邊)                    旅行社的契約書(改編自信痞子的情書)

作詞:李格弟
作曲:黃韻仁、吳周爍

我知道愛他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知道告他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為何你可以專心不二日復一日              為何你可以被騙不二日復一日
有人天生愛自由以專情為恥                  有人天生愛詭辯誠實為恥
你是否早早看扁了他
橫行霸道的樣子

你知道痞子愛自由只是做做樣子          你知道旅行社業者領隊熱心只是做做樣子
感謝你的不離不棄給他面子                  感謝你的觀察力差給他做手腳的空間
有人天生脆弱無法堅守承諾                  有旅行社領隊天生狡詐無法堅守承諾
你明白了他色厲內荏的
一次次的龜縮閃躲                                   一次次的說謊誆騙

一個愛情慣犯早就熟悉逃跑的路徑      一個旅行社(含領隊)慣犯早就熟悉逃跑的路徑
愛過就跑是他對自己下達的命令          訂約是他對自己下達的命令
且戰且走真是他的第二天性                  不會告知真是他的第二天性
還要甜言蜜語是病入膏肓那種病          還要詭辯捏造是病入膏肓那種病
  
我知道愛他的你其實心裡雪亮              我知道跟團的你其實心裡雪亮
想說給點反叛空間讓他止癢                  想說給點反省空間讓他止癢
 
我擔心的是你也賠上了青春                  我擔心的是你也賠上了團費與休假時間
他回來了你也老了                                  他侵權了你也
這就是你要的人生?                               這就是你要的行程

最後的問題就變成你只是並不甘心
想說等了這麼久就再等一下是吧
你以為時間愈久他會愈慚愧
你錯了他愈來愈習慣愈來愈好睡

一個愛情逃犯總有日暮途窮的一天       一個詐騙逃犯總有日暮途窮的一天
海海七逃人生也不可能每天過年
他寫了一封情書拷貝十多份                 他寫了一封契約拷貝十多份
誰最後收留他 他就會把真心給誰        誰最後誤信他 他就會把詐騙給誰

我知道愛他的你其實心裡雪亮              我知道跟團的你其實心裡雪亮
想說給點反叛空間讓他止癢                  想說給點反省空間讓他止癢
我擔心的是你也賠上了青春                  我擔心的是你也賠上了團費與休假時間
他回來了你也老了                                  他侵權了你也
難道就是你要的人生?                          這就是你要的行程

 

原歌詞取自魔鏡歌詞網        

夢雪兒貼心附上每日一詞 色厲內荏典故說明:

《論語.陽貨》篇載:孔子說:「有些人外表非常嚴厲,內心卻十分怯懦,若拿小人來作比喻,就像是翻牆挖壁進入別人家裡的盜賊。」透過這段文字,我們大概可以測知,在孔子眼中,「色厲內荏」者,指的是表裡不一的人這樣的人在人前偽裝成嚴峻守義之士,竊取別人的尊敬,但內心唯恐被人識破,令人不齒,和盜賊在人前裝作光明正大,但心裡就怕被人拆穿一樣。後來「色厲內荏」被用來形容人外表嚴厲而內心怯懦。可惜法官因生活與旅遊經驗可能不足沒識破手腳~有一就有二,慣犯就是會遇到更有能力的人收拾他們

以下是以色列旅遊糾紛的新聞,真的謝謝這些團員和媒體讓更多消費者知道~感謝~希望更多消費者懂得挺身捍衛自身消費權益,不要傻傻被騙了還替人家數錢,還謝謝騙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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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近12萬遊以色列氣炸 !旅客控星空屋變帳篷、死海漂浮差點溺水

死海漂浮沒想像中好控制,確實有淹死的可能

團員表示,被星空屋照片吸引,才報名這項行程。(民眾提供)

團員表示,被星空屋照片吸引,才報名這項行程。(民眾提供)

2020-01-17 13:09:59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姚姓女子等26人去年10月參加巨匠旅遊的以色列約旦玫瑰城死海漂浮行程,標榜可住「特色飯店星空屋」,
12天團費共11萬4500元。姚女與其他8名團員今日到旅行社抗議表示,星空屋竟是廢棄帳篷,餐廳有蒼蠅,導致8人集體腹瀉,團員溺水卻遭領隊冷血對待。巨匠旅遊則說,團員反映的問題已2次回覆說明,因客人不接受公司提出的賠償金額,雙方預計2月初在台中市法制局協調,在未有結果前,不便說明處理方式。

姚女等團員出示照片表示,去年10月被旅遊社官網「特色飯店星空屋」圖片吸引,報名參加巨匠旅遊的以色列、約旦行程,12天團費約11.5萬元,
比其他旅行社的團費還高,團員都希望吃好住好,但到了沙漠,星空屋卻是廢棄帳篷,不但沒有鑰匙,安全有疑慮,且帳篷泛黃破損、地板損壞、
電燈不亮、床單發霉,床單、枕頭、被套都被使用過,經抗議才得知,因為星空屋不夠,而被臨時安排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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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員投訴,星空屋破損、泛黃,像是廢棄帳篷。(民眾提供)

姚女也說,她在體驗死海漂浮時差點溺水,救生員未下水協助,領隊不在現場,最後雖送醫急救,卻被領隊嫌她拖累行程。

另一名團員指出,約旦某天午餐的餐廳有蒼蠅,當天8人吃完午餐就腹瀉,她的媽媽在之後旅途中每天腹瀉,回國後還去急診,
母女倆曾去過落後國家旅遊,從未發生這樣的情況。

業者道歉 將到台中市法制局協調

團員們回想起當時情況,情緒相當激動,並抨擊回國2個月來,旅行社不聞不問。

巨匠旅遊台中分公司協理江玲玲出面向團員多次鞠躬道歉,她表示,對團員回國反映的問題,公司2次回覆說明,
但客人無法接受處理方式,今年1月在台中品保協會協調,但客人依然無法接受公司提出的賠償金額,
雙方預計2月5日將到台中市法制局協調,在協調結果出爐前,不便說明處理方式。

江玲玲說,客人也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訴,公司已完整回覆說明,對於觀光局要求修正改善的部分已先行處理完畢。

旅行團團員控訴巨匠旅遊廣告不實。(記者張菁雅攝)
旅行團團員控訴巨匠旅遊廣告不實。(記者張菁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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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043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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