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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雪兒真的覺得政府要多在電視或廣播宣導消保法,至少讓民眾對消費者保護法有基本認識。廣告不實問題真的蠻嚴重,可以在買房子、參加旅行社跟團、各種跟民眾平常生活息息相關的各方面出現。

廣告不實的法律定義和一般民眾認知的也落差很大,光是看到一堆人跟團發生旅遊糾紛,在網路或Meta臉書或社團訴說委屈,光是看底下網友留言,常常會吐血。一堆人不知道"同等級"或者行程變更等,真正法律上的看法和解釋,不懂得求償和申訴外,還會自圓其說或者幫旅行社說話,旅行社看了應該暗自竊笑,不只很少人會申訴政府機關,更是沒有幾個人懂得提告的簡單,因為一般人以為打官司很貴,其實不然。

更不用說,可能是畢生積蓄想買房子,卻因為不懂看契約書,也沒做過功課,哪裡知道廣告不實的陷阱,抱著信任建商或代銷的想法,本來沒有錯,但社會人心險惡,你沒發現他們也就不說。政府真的要多宣導消費者保護法和公平交易法,並且多多稽查維護民眾權益才好。

跟夢雪兒一起來看新聞增加知識,避開廣告不實的陷阱吧

建商「這舉動」 恐涉廣告不實挨罰

百邑建設公司及新聯昌廣告公司銷售「百邑富都匯」建案,於廣告上宣稱「新濠一川」等3建案為其建案實績,但事實上,其非該等建案真正的建設公司,而是百邑建設股東關係企業的營建實績,公平交易委員會今(31)日宣布,此案涉有廣告不實,分別對百邑建設及新聯昌廣告處60萬及30萬元罰鍰。公平會籲,建商若要在廣告上使用過去的建案實績,應善盡真實表示的義務,以免觸法。

公平會在29日第1643次委員會議上決議,百邑建設及新聯昌廣告銷售新北市新莊區「百邑富都匯」建案,於廣告上宣稱「新濠一川」、「鳳凰花園」及「傳家尊爵」3建案為其建案實績,但其非該等建案真正的建設公司,而與事實不符,涉有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百邑建設60萬元及新聯昌廣告3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百邑富都匯」建案由百邑建設興建,並委託富都新開發公司規劃設計,由新聯昌廣告公司負責銷售,該建案廣告刊載輪播的「新濠一川」、「鳳凰花園」、「傳家尊爵」3建案圖片,圖片右下方顯示的建設公司為百邑建設及富都新開發公司,但經過調查發現,「新濠一川」、「鳳凰花園」及「傳家尊爵」3建案,實際上是百邑建設公司股東關係企業的營建實績,而不是百邑建設的實績。

因此,公平會認定,廣告刊載建案實績的建設公司與事實不符,將引致相關交易相對人就建商的營建實績經驗與商譽產生誤認,屬於虛偽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呼籲,建商過去的建案實績,足以影響交易相對人對建案品質的評價及信賴關係,會影響消費者作成交易決定。因此,建商如果要在廣告上使用過去的建案實績,應該要善盡真實表示的義務,以免觸法遭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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