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旅遊的朋友們,你們是不是也有遇到跟旅行社刷團費但都含刷卡手續費2-1.5%不等的情況,或者你用現金價談呢?其實,法律明定旅行社不得向消費者收取刷卡手續費。
還有有很多消費者不知道信用卡特約商店不得加收收刷卡手續費的規定。 但是你們是不是跟夢雪兒一樣很無奈呢?因為夢雪兒曾經跟旅行社說:為什麼團費還含刷卡手續費,結果旅行社竟然回答:大家都這樣做耶~
加上法律也要消費者自己舉證,要求旅行社或者是其他特約商店分開開立消費金額和手續費金額,你才能拿那張手續費金額的發票或收據,然後去跟收單銀行(就是那家商店用哪一機銀行的刷卡機啦~),你就要再刷卡的時候看刷卡機上都會貼貼紙,很清楚看到是聯合信用中心或者是中國信託、台新銀行等處理的,之後你要打電話去該銀行的客服申訴自己在該銀行的特約商店刷信用卡竟然被多收刷卡手續費,這樣收單銀行就會去幫你要回這筆違法的刷卡手續費,也就是要求店家退費,你也可以去消基會申訴。
夢雪兒個人是覺得其他商品是可以拒買,但跟旅行社報名跟團的團費,幾乎7-8成以上都這樣做的話,你有辦法嗎?尤其有些國家自由行可能有人身安全,或者比較特殊的文明古國、非洲特殊國家等,或治安較差的國家你如果想去但又不跟團是不是很難去到?只能跟自己說放下去那些特殊國家的執著,看看圖片就滿足了。
你報名的時候就跟旅行社搞這齣,他敢收你這個客人嗎?應該不敢收吧~你知道太多,麻煩,寧願不賺吧?
建議大家看看下面的新聞,夢雪兒看完後只能三聲無奈,長嘆好幾聲~政府到底是站在納稅人民這邊呢?還是站在業者的利益肩膀上?
大家可能都聽過一句很經典的話:在法律上,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這樣的法律形成虛設,所以夢雪兒一直都感受不到身處在所謂的法治社會中,但夢雪兒只是小小的一顆宇宙的懸浮粒子,微不足道,
只能靠著寫寫文抒發鬱悶。
你們知道為何古代都希望女人不要讀書嗎?女子無才便是德;掌權者都希望封閉資訊管道,不讓人民接觸知識嗎?你都知道了他們怎麼控制你。
有興趣的朋友看看下面的文吧~對自己很有幫助,希望有人退旅行社團費被加收的刷卡手續費成功,夢雪兒會視你為英雄(英雌)。
我們一起努力讓更多人知道好嗎?消費者一起加油!
刷卡消費,業者不可以加收手續費
台灣法律網】文 / 黃育杉
消費者問:「小姐!可以刷卡嗎?」 店員回答:「對不起!要加手續費喔!」
所謂的旅遊旺季;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調查了,各家旅行社,發現有近七成旅行社,在消費者以刷卡付費時,要求消費者須多負擔二至三%手續費,消基會認為,這些業者都違反了「刷卡不得加收手續費的規定」。
目前已經有很多參加旅遊團的消費者,利用刷卡買機票又享有旅遊平安保險的方式支付旅費,業者竟以「刷卡須多負擔手續費」,或「付現金可享折扣」(「現金優惠價」和「刷卡價」)的方式取巧收取旅費。消基會認為,「這是違法的!」
根據九十二年十月修正實施的「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規定,信用卡業務機構(指的是發卡的金融機構)應確實遵守自律公約,嚴禁特約商店加收手續費,否則應與之解約,六個月內不得簽約。經民眾檢舉,而銀行又未確實執行解約者,主管機關可對發卡銀行處台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要求限期改正。
消基會亦同時表示,業者向消費者多收刷卡手續費的情況仍然普遍,顯見金融機關監督不周,有違職守。
威士(VISA)國際組織表示,消費者若遇不法業者可直接向發卡銀行檢舉,銀行可對不肖特約商店片面解約。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也提醒消費者,碰上這種商店,除了應向發卡銀行、財政部、金融管理局等單位提出檢舉外,並應堅持不付額外的費用。中國信託亦表示,確實有很多消費者不知道信用卡特約商店不得加收收刷卡手續費的規定。
除了旅行社之外,消基會還調查出包括賣電腦、電器等商家,也有類似情形這個陋習已有十多年,很多消費者也以為刷卡購買這些產品,「本來」就該多付手續費,因此,消基會特別呼籲消費者「拒買」,或是「保留證據」提出檢舉,或要求退費。請商家開立明確收據,註明「手續費」字樣及費率,消費者可憑此收據,將店家名稱、交易日期、交易商品名稱、商品原價格與刷卡價,加上信用卡卡號及聯絡電話等資料,告知發卡銀行,或向刷卡單上的「收單銀行」,要求退費,也可以向消基會提出申訴。
資料來源: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655,&job_id=88591&article_category_id=263&article_id=40309
出國旅費刷卡 旅遊平安險五大限制?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現今社會中有不少消費者會選擇出國渡假;其中,有消費者選擇刷信用卡來繳團費(旅費)、機票費,以增加旅途中的保障;但消基會表示,其實信用卡的旅遊平安險,說穿了只是保障交通運輸期間的輸送安全。消基會檢視目前40家發卡機構所免費贈送的旅遊平安險,發現有五大限制必須提醒消費者注意:
一、 支付團費80%以下或非機票全額,不理賠!
欲獲得信用卡公司附加的旅遊平安險,40家刷卡機構都規定,必須刷八成以上團費或機票全額,才享有保障。另外,近年來風行「自由行」、「代訂機票」…等旅遊型態,亦必須支付旅程中,公共運輸交通工具的全額費用(例如機票全額),才能享有保障。換言之,若是以信用卡的紅利積點、兌換免費機票,或是參加抽獎獲得的贈品(機票或團費),都不在保險保障範圍。
二、 幫父母或25歲以上子女代刷,不理賠!
目前40家發卡機構,有38家限定被保險人為「持卡人本人,以及其配偶和未滿25歲之未婚子女。」;友邦信用卡在持卡人及其配偶兩者,還限定年齡不得逾80歲;而美國運通則是限制「持卡人本人,以及其配偶和未滿23歲之未婚子女。」,因此,若消費者全家一起出國時,持卡人幫父母親代刷團費,並不在承保範圍;而若是幫自己的子女刷團費,必須是未滿25歲(美國運通限制為23歲)的未婚子女才能享有。另外,消費者也必須注意,自民國92年10月起,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時,其訂立的人壽保險契約、傷害保險契約,或簡易人壽保險契約,僅支付喪葬費用保險金,總和以200萬元為限。
三、 非大眾運輸工具,不理賠!
消基會指出,除了刷卡買機票或支付團費,可享用信用卡公司附加的旅遊平安險外,其實國內的短程旅遊,也可善加利用,但限制必須是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其意思是指:經政府登記許可,行駛於固定航班、路線之商用客機或水、陸上大眾交通工具、開放式包機(旅行社向航空公司承租,用以招攬不特定團員報名參加,並經當地政府許可行駛於兩地間固定航班、路線之商用客機的定期包機),以及兩地間既有航線定期商用客機的加班機。
換言之,就是固定航班、固定路線、固定時間、固定費率等,才符合發卡銀行規定。
而(1.)以遊覽觀光景點為目的者,如遊覽車;(2.)限於特定人士或團體搭乘者,如私人、政府或公民營企業之包機或專車等,則不在理賠範圍。
四、 非保障期間,不理賠!
另外,消費者如果刷卡買機票,其保障範圍還擴大至往返機場期間所搭乘的公私交通運輸工具,但以(1.)搭機前五個小時搭乘汽車前往機場期間、(2.)在機場內、(3.)降落後五個小時搭乘汽車離開機場期間(友邦信用卡則限制為三小時);若不是在這段期間內發生意外,就無法獲得賠償。
消基會也提醒消費者,該保障期間的前提是:「往返機場的路上!」,換言之,消費者在保障期間內,往返其他目的地而發生意外,是無法獲得賠償的,而該往返的交通工具也有限制,比如說,如果是使用機踏車、腳踏車或其他類似交通工具,並不在承保範圍之內。
五、 文件資料、收據不全,不理賠!
消費者若在業者承保的範圍內遭遇事故,於事後申領保險金時,必須檢具的文件有:(1.)保險金申請書;(2.)證明文件;(3.)持卡人之刷卡記錄、旅行社所開立之收據,但須證明所支付費用,達團費80%以上,或證明其刷卡費用,為旅程中大眾運輸工具之全額;(4.)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之票證,如登機證;(5.)證明持卡人之配偶、子女關係之文件,如戶籍謄本等。
曾有消費者向消基會反應,某次向信用卡公司申請理賠時,對方以:「旅行社開立之收據,無法判別是否已刷滿團費的80%以上。」,為此消費者還特地返回旅行社,要求旅行社協助證明後,才順利獲得理賠;因此針對搭乘票證、醫療收據等文件資料,消費者必須備齊,以便求償。
總結
1. 出國前了解自身權益
為了讓出國旅程更有保障,消費者在刷卡前,一定要了解發卡機構所提供 的保險內容,必要時,事先請發卡銀行提供其保險條款,以清楚了解自己可享有哪些保障;而若覺得業者所提供的保障項目不足,可以再幫自己添購其他項目的保險;例如海外旅遊全程意外險等。
2. 無需重覆投保多家旅遊平安險
消基會提醒消費者,產險理賠以「損害填補為原則(意即實質理賠)」,因此若消費者已有信用卡公司提供之旅遊平安險,則無需重複投保旅遊平安險。 消基會舉例,今消費者於承保範圍內,因意外傷害需求償,其申請理賠的保險金,僅為實際受到損害之金額。就算消費者投保多家保險公司的旅遊平安險,其獲得賠償的保險金,也是由這多家保險公司,依承保比例分擔消費者實際損害金額賠償而已。
3. 出國刷卡,不得加收手續費
財政部金融局已於90年函令規定:「旅行社不得向消費者收取刷卡手續費。」;因此消基會提醒消費者,若遇旅行社以「現金優惠價」、「刷卡收服務費」等名目,變相向消費者收取刷卡手續費,可立即向該收單銀行檢舉,或向消基會反應
發布日期:2016-06-29資料來源http://www.north.taichung.gov.tw/ct.asp?xItem=653697&ctNode=13758&mp=132010
請大家告訴大家囉~很多政策或修法都是隨時間應該社會民情,是不是以前比較少人知道,現在知道的只是多一點點,如果每個人都知道也都去消基會或銀行申訴,有時候雖然不一定拿的回旅行社變相收取的團費刷卡費用,但消基會和銀行那有紀錄,統計消費糾紛與申訴案件才知道旅行社實際情況吧~因為如果旅行社收取合理,那何必訂定此條法律呢?
太深奧夢雪兒不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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